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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的若干意见
(2022年12月20日)
为全面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以点带面破解县域高质量发展共性问题,为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浙江样板,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建设科创产业联动发展先行区
(一)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和载体。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跨省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探索建立基础研发在上海和杭州、中试产业化在嘉善的协同创新机制。打造祥符荡创新中心,推进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对符合创建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按规定予以认定,支持建设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支持省属投资平台企业利用投融资工具,助力园区开发和科创产业发展。
(二)集中实施一批科技支持政策。支持嘉善建设国家创新型县。试行申报“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的推荐名额单列,支持注册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完善科技创新共性技术平台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把科技创新形成标准研究成果作为平台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
(三)推动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创新高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鼓励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深入推进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三大新兴产业先行开展绿色标准研制,探索建立行业降碳新机制,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
(四)建设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争取国家数字经济政策先行先试。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支持开展省级区域新智造试点,打造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板。支持参与全省数字经济系统产业大脑建设和省级未来工厂试点,探索制定工业互联网数据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服务业示范平台。支持建设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打造数字赋能、特色鲜明、业态高端、能级突出的服务业重大平台。支持培育省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支持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指导推动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地标性夜经济和文旅消费商圈。保护和推广西塘汉服文化周品牌,推动汉服产业链发展。
二、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
(六)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支持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省级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支持在国家统一部署要求下,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推进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创新乡村振兴投入和实体运营机制,建立农业标准地制度创新体系。
(七)建设“浙北粮仓”核心区。鼓励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在嘉善发展粮食全产业链,省属高校、农科院所在嘉善设立院士工作站(点)、农业科学技术研发平台、农业产业研究平台等。推动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高校帮助嘉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涉农专业。
(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导嘉善统筹构建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一体设计推进机制。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模式,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探索农业、生态空间管控单元划分方法及传导机制。推广嘉善“飞田抱团”强村富民发展模式,支持建设一批未来乡村,打造跨省域美丽乡村风景线。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一体普惠工程。
三、建设生态优势转化先行区
(九)加强绿色低碳建设。发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装备制造、绿色家居、时尚纺织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进嘉兴综合保税区B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十)推动生态环境整治提升。推进江南水乡公园建设,统筹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文化。加快嘉善县蓉溪净水厂、水生态修复等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太浦河后续(浙江段)、嘉兴市北部湖荡整治及河湖连通、伍子塘流域综合整治、嘉兴市中心河拓浚及河湖连通、绿谷片防洪排涝口门控制等工程前期和建设,支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妥善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缺口。
(十一)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适合平原水乡地区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开展县域GEP 核算,支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财政转移支付、金融信贷等方面应用探索。在水权交易、农村闲置资源盘活、森林康养、保水渔业、生态制造、全域旅游、生态产品品牌构建等方面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四、建设高水平开放合作先行区
(十二)推动完善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构建高快速路网,加快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丁新公路、兴善大道、嘉善大道、丁陶公路、姚杨公路等项目建设,推进重大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共建“轨道上的示范区”,支持开通嘉善与上海区间通勤列车,支持建设通苏嘉甬铁路嘉善段工程、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等项目;加快铁路嘉善站、嘉善北站等枢纽综合开发,优化提升枢纽能级。协调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推动重点区域5G 网络全覆盖,适度超前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企业节点。
(十三)全面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优化完善一体化示范区“一网通办”集成改革,支持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拓展跨区域数据共享,打造“区域协同万事通”重大应用场景。争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嘉善受理窗口。支持开展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完善“金字塔型”行政执法队伍体系。
(十四)提升开放合作平台能级。支持推进中荷(嘉善)产业合作园建设,深入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优先引入优质外资产业项目,打造县域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推动嘉兴综合保税区B 区做大做强,优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适时拓展发展空间。
五、建设社会共治共享先行区
(十五)建设新时代“善文化”。发挥德治先导作用,推进 “四治融合”,支持打造以“善文化”为核心的县域人文品牌,深化“善文化”理论体系研究,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等阵地建设效能,高水平打造“15 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促进人民精神富有。大力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支持开展省级文化数字化发展试点。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成长型文化企业、高层次文化人才,实施一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支持建设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加大对项目资金扶持力度。
(十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参照“县中崛起”行动计划,支持嘉善县内普通高中与省内知名高中开展项目化合作,推动教师交流学习,协同打造品牌特色高中。支持省内师范院校在嘉善建设教师发展学校。推动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改革,支持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创新“高职+ 技师”职技融通模式,深化与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证书互认。支持深化“中本一体化”(中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工作。
(十七)推进健康嘉善建设。推动省内高端医疗资源进一步下沉,支持嘉善县医疗机构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协作。推动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和公共政策健康审核制度。
(十八)优化劳动力服务体系。畅通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求职渠道,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政策举措,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允许外来务工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同等待遇。开展共同富裕“扩中”“提低”重点群体“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建设。
六、保障措施
(十九)强化人才政策支撑。支持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做好人才引育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鲲鹏行动”等人才项目,在申报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时予以指标单列,并做好入选人才支持政策兑现和后续服务。支持探索更为灵活的编制使用方式,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公务员职位采用聘任制,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具有行业国际影响力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规定享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等待遇。支持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
(二十)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对落地嘉善的涉及财税改革、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方面的国家试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的交通、水利等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按相关政策予以配套支持。支持省直有关单位在按照项目法分配专项资金时,对符合政策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支持省属企业、基金公司积极参与嘉善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基金+股权+ 项目”招商活动。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对符合风险管理要求、符合发债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按照“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方案,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资金分配与常住人口因素紧密挂钩。支持探索一体化示范区跨区域财税分享机制。2023-2025年,根据示范点建设年度评估结果,给予一定奖励资金;示范点建设经验在国家级层面推广应用的,涉及相关工作专项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在嘉善建立北京证券交易所长三角服务基地,重点发展上市企业培育、资本市场培训、发行定价路演等功能。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促进县级银行创新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券增量扩面。支持开展科创金融改革,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股债联动业务创新,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十二)统筹利用土地要素。允许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和生态修复中探索耕地“进出平衡”,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促进评价体系优化。提高保障重大项目能力,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申请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支持嘉善跨市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支持嘉善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优先纳入省级工程。支持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机动指标,探索土地联动管理机制。支持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开展兼容性用地结合探索,推动水利设施用地与水乡旅游娱乐康体用地复合联合开发。
(二十三)健全推进落实机制。强化嘉善“双示范”专项组工作机制,省直有关单位加强指导,选派优秀干部赴嘉善挂职,将各单位推动示范点建设和改革情况纳入工作评价。省统一战线发挥优势积极助推。建立省级层面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机制,指导嘉善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将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纳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年度计划,争取每年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支持在嘉善建立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推动与国家智库、省级智库建立长期合作,组建多元化研究团队,以嘉善为重点加强县域高质量发展理论研究。建立评估评价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示范点建设开展年度评估,并公布一批示范点建设发展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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