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一企业发文禁止婚外情和出轨”“企业回应发文件禁止婚外情和出轨”等词条频频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广泛讨论,也将浙江温州这家企业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6月13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愿再作回应,“我们想低调处理这件事,不想再上热搜了。”
此事源于这两日,浙江温州乐清市一企业印发的“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的图片在网络上流传。图片显示,该通知称: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宣扬忠于家庭、忠于夫妻爱情、爱护家庭而全心工作的企业文化,公司在职已婚员工,禁止有“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不良现象,凡被发现者,均做辞退处理。希望全体员工树立正确婚爱价值观,做一个无出轨、无小三、无婚外情、无离婚的四无好员工。专心努力工作,创造更高、更多的人生价值,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通知的落款为该企业行政人事部,于2023年6月9日印发。
【资料图】
图片源于网络
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03年,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元件、连接器、接插件、模具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塑料件、冲压件、天线接头、汽车线束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目前,该企业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据此前报道,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发布“通知”的本意是公司觉得员工有个稳定美满的家庭,才能更安心工作,主要是希望引导、倡导职工维护好和谐的家庭环境。该通知发布后,大多数员工是支持的,目前公司有200多名员工,还没接到过有关员工婚外情和出轨行为的投诉和线索。
对于该企业发布的这则通知,网友们的看法各不相同。有的网友表示支持:“挺好的,至少给公司员工敲了个警钟。”“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理应禁止。”“这家企业文化很正派!”有的网友表示不认可:“企业管得太宽。”“这样做合情合理但不合法。”也有网友抛出疑问:“婚外情、出轨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能否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依据?”
社交平台发布观点截图
对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表示,员工的私人生活属于个人隐私,按法律规定,公司无权探听或干预,即便存在一些违背道德的行为,如果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表现没有直接关系,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假如公司真的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是申请仲裁。
不过,江苏诚和律师事务所曹志福律师认为,如果员工是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轨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较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党员出轨构成重婚罪的,即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还有网友分析,按公务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务员如果有婚内出轨的行为,一旦被查出后,就会被给予警告或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者甚至还会被降级、撤职,情节再严重者甚至会被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极目新闻综合潮新闻、温州晚报和网友评论)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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